根据《河源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评
审专家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的规定,现就河源市政府采
购评审专家有关评审费用通知如下:
一、 本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评审费用每天按400元计
(加班另计),不在市区居住的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另加交通费100元(不接送);如需外地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评标的,经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同意,委托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抽取评审专家,专家评审费用每天按600元计(加班另计)。专家食宿标准为:餐费标准每人每天100元,住宿标准每人每天160元。场租费按实际结算。接送外地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人员差旅费按市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二、 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费用
由市财政支付,先按季度预拨评审费用给市政府采购中心,由市政府采购中心支付评审费用,经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按季度审核结算后报市政府批准后列支。
三、其他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评审费用由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食宿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在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函告市财政局采购办。
二○○七年五月二
十一日